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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社团管理研究》 作者:贾文德
社会组织评估,就是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价和估量。关于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作用,从2011年3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第三条中做了明确的阐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据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笔者认为:《办法》第三条的概括阐述,不但回答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作用,还让我们明确了为什么要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谁组织对社会组织的评估,怎样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三个主要问题。
社会组织评估是贯彻落实好党对社会组织方针的需要;是保证社会组织更加健康发展的需要。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中,一大批优秀的社会组织涌现出来,他们典型的经验和作法将得到广泛推广,这无疑对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有些社会组织对于自身参加评估的认识还非常模糊。他们的疑问是:社会组织参加评估究竟有没有必要?用怎样的评估标准来统一评估各类不同宗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管理形式的社会组织?这样的评估结果到底有没有权威性和说服力?而这些疑问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尤为突出。由于这些模糊认识的存在,使有些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进行得很不顺利。主要表现在:有的社会组织不按要求准备参评材料;有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玩起了“藏猫猫”,千方百计推诿评估组前往评估。更有甚者竟然对评估组说:“我们不需要参加评估!你们的评估没有任何意义!你们的评估结果无非是给几个和你们有关系的协会树碑立传!”
如此现象的出现,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这类社会组织对评估工作意义个重要性的认识严重不足;另一个是这类社会组织对民政部门监督管理而实施的评估工作采取的是消极的态度。现在,笔者认为:《办法》的正式实施,意味着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将全面展开。因此,为了扎实有效地搞好评估工作,各类社会组织应该把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与评估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社会组织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对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将是一个很大的推动。所以,社会组织在制定新一年工作计划时,应该把评估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摆到议事日程上,理事会一班人要真正理解参加社会组织评估的意义和目的。社会组织应该从理解评估工作起到所起到的作用将是进一步稳步发展社会,理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结合实际,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去理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作用。
一、 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对社会组织方针的作用
党对社会组织实行“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这是广大的社会组织十分明确的。但在已开展的评估工作中反映出了这样的问题:当前的一些社会组织,对方针中“培养发展”四个字可以说是理解甚透!因为他们十分明确:这是每个社会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基本保证。社会组织一旦脱离这个方针,它的前景是不言而喻的。而对方针中“监督管理”四个字的理解,在很多时候表现的却是不透彻。例如:一些社会组织对于评估标准的理解不是以偏概全,就是疑问多多。他们认为:评估标准过于细致和约束,这和社会组织具有自治性的特征相矛盾。评估工作就是管得过宽,监督过严;还有的认为:评估标准没有统一性,行业不同的社会组织其评估结果是没有可比性的。以上的看法表明:在有些社会组织心目中的方针应该是“重培育发展和轻监督管理”,而不是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那么,社会组织这条大船到底驶向何方?它怎么能够健康发展?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所以说,社会组织的发展,永远离不开党的方针指引,而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有利于社会组织准确理解党的方针,贯彻好党的方针。例如:《办法》规定:“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应当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估、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评估原则,就是执行党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方针的具体行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着促进社会组织理解好、贯彻落实好党的方针的作用。
二、进一步保证社会组织执行好“三个条例”的作用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执行的主要法规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本文简称“三个条例”)。在学习、贯彻和落实“三个条例”中,我们看到“三个条例”对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的各个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社会组织的发展是有法规保障的。各类社会组织的“章程”制定,是依据各自所执行的“条例”规定为依据的。社会组织的章程不但是对法规内容的细化,也是社会组织发展中的灵魂。按照章程开展工作和活动,就是把“三个条例”贯彻落实在具体行动上。社会组织的章程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三个条例”的工程落实。社会组织具有群众性、广泛性、自治性的特征。但各类社会组织必须要明确法规对以上“三性”是有约束的,而不是社会组织随心所欲而为之。我国是法治的国家,坚持的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如果社会组织把自己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这样的社会组织就连存在的合法性都没有了,那还谈什么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呢?所以说,衡量一个社会组织的发展是否健康,首先要看的就是它执行各自“条例”的自觉程度。而监督一个社会组织是否在认真执行自己的章程开展工作和活动,是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责无旁贷的工作任务。对一个社会组织发展的好坏,要得出一个比较权威的结论,社会组织评估就是一个较好的方式,是一个科学的方法。
目前,在已经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中,发现一些社会组织的章程形同虚设,有的社会组织理事会换届多次,章程条例早已过时。那些被查处的违法社会组织错就错在没有按章程办事。而在评估标准中,对于社会组织执行“三个条例”和“章程”两项所规定的分值是很大的。这无疑也就是在查验社会组织是否严格执行了法律法规。评估工作的结果表明:只要符合“有法必依,按章办事”标准的社会组织,它的发展一定是规范的,健康的。它的评定等级就是较高的。因为,在每个社会组织的宗旨中“遵纪守法”是首要条件的。如果在评估中,社会组织就连这一条都不合格,那么其余的工作就没有可评价的必要了。所以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着进一步保证社会组织执行好“三个条例”的作用。
三、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创新与发展的作用
创新是社会组织发展的生命力。所以,作为社会组成部分的社会组织,应该把创新作为发展自身的强大动力。社会组织能否积极投身于创新,直接影响着它的健康和稳步发展。通过社会组织评估,就是对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推动。社会组织评估,就是通过对社会组织的评价和估量,总结好的作法和经验,并加以推广,起到典型引领的作用。同时要发现阻碍社会组织发展的问题,找出问题的原因,加大解决的力度。例如: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若干意见》,就是给行业协会商会这类社会组织创新与发展指明了新方向。
当前,社会组织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就是在夯实其创新与发展的基础。把两个活动和评估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两个好处:一是两个活动的开展为社会组织的创新发展开辟新路子;二是准确地反映社会组织开展两个活动取得的收效。社会组织应该不负使命,把十七大提出的“反映诉求,提供服务,发挥桥梁媒介”的光荣任务变成自觉行动。创新中参与政府管理,更要适应政府职能的“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政府职能在转变,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更应该身先士卒,把服务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作为己任,做到用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武装自己;为经济和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实行“统筹兼顾”为主的工作方式和手段,达到促进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的。在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社会组织建立了党的组织,实现了党管社会组织的要求。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的作用,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现社会组织有好的领导班子、好的党员队伍、好的工作机制,好的工作业绩,好的群众反映的党组织“五好目标”。社会组织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带头提高学习水平,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会员,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只有这样,才是生机勃勃和欣欣向荣的社会组织。而在社会组织评估中,以上要求都是评估指标所涵盖的。
四、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作用
社会组织能否发挥作用,先要看它是不是健康的发展。衡量社会组织发展是否健康,评估工作的评估标准就是一杆秤。社会组织应该把评估标准作为一面镜子,依据评估标准认真地对照检查,听取评估组的意见和建议。毫无疑问,这也是对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当然,社会组织应该清楚:任何一种评估,其目的都是为了达到“以评促改”和“以评促建”的目的。
所谓“以评促改”,就是通过评估来促进社会组织的整改。社会组织发展得好坏,不能由社会组织自己说了算,也不能由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来定调子。如果实行由“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评估,由登记管理机构、社会组织理论专家、社会组织实践的专门人士组成评估组,依据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得出结论,这才是最有说服力的。
所谓“以评促建”,就是在评估过程中帮助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对于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第三届全国社会组织创新与发展论坛”,和新公布实施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中,有很多新见解,新思路和新要求,这对于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加强自身建设的机遇。如果社会组织把握好自身建设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这一点,树立了“打铁先要自身硬”的观念,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就有了保障。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好坏,在评估工作中能够有一个比较详细的反映。所以,社会组织应该懂得:评估工作就是督促其执行好党的方针,实现社会组织的宗旨,加强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同时要清楚:评估工作也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手段之一。
要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就要看到它的实际作用。以上四个关于社会组织评估的作用,是笔者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中的几点体会。如果比较全面理解它的,还应该从有利于业务主管单位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作用,有利于登记管理机构监督管理社会组织的作用等方面去进一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