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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社会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于日前公开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
在第六部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要点中,明确提到健全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各类组织积极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针对重点人群加强帮扶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社区康复等服务。该部分相关内容如下:
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三十八)提高街道社区治理服务水平。健全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各类组织积极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强化和巩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完善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开发协商议事、政务办理等线上应用,完善社区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预案,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到2025年每万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实现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开展物业服务标准化试点,改进物业服务管理。推动人文关怀进家庭,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加强邻里互助交流,针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
(三十九)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矛盾风险防控协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作用,建设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针对重点人群加强帮扶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社区康复等服务。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推进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进社区。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其他相关内容,社工君摘录如下:
三、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十一)强化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建立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逐步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引导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支付劳动报酬、给予社保待遇、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服务。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过程中对外来人口、本地人口一视同仁。引导农民工参加群团组织,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关爱帮扶农民工及随迁家属活动。
四、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
(十八)增强小城市发展活力。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推动要素条件良好、产业基础扎实、发展潜力较大的小城市加快发展,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增强要素集聚能力、产业承接能力和人口吸引力。顺应城市兴衰规律,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引导人口流失城市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向城区集中。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因地制宜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加强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
(二十)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坚持规模适度、突出特色、强化功能,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支持大城市周边小城镇充分对接城市需求,加强规划统筹、功能衔接和设施配套,发展成为卫星镇。支持具有区位优势或独特资源的小城镇强化要素资源配置,发展成为先进制造、交通枢纽、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专业功能镇。支持远离城市的小城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增强服务乡村、带动周边功能,发展成为综合性小城镇。推进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五、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二十三)增加普惠便捷公共服务供给。科学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公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鼓励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加强普通高中建设。逐步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水平,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扩大护理型床位供给。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设施。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数量。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不低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筹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四十六)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增加乡村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供给。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在县城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建设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完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诊疗条件,发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推行派驻、巡诊、轮岗等方式。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村级幸福院和日间照料中心,发展乡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建设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推动殡仪馆尚未覆盖的火葬区的县补齐短板。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
(四十九)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创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健全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大规模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共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让农民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培育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结合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健全农民直接补贴政策,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为了解《实施方案》有关情况,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相关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负责同志就《“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请问出台《“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需求潜力所在,对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都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出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近十年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一系列重大历史性成就。1.3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显著,城镇化空间布局持续优化,“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确立。到2021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7%,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2.5,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坚实支撑。
“十四五”时期,我国仍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城镇化动力依然较强,与此同时,城镇化质量亟待进一步提升,城镇化发展面临的机遇动力和问题挑战并存。为推动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和“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新型城镇化的战略目标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推动城镇化质量不断提高。
二、“十四五”时期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十四五”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握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探索、重点突破,稳妥有序、守住底线等工作原则,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政策导向有效落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全面形成,城市群承载人口和经济的能力明显增强,重点都市圈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轨道上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基本建成。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有序疏解,大中城市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小城市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城镇开发边界全面划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50万亩以内,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深入推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到87.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3%。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城市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十四五”时期,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有哪些任务举措?
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十四五”时期,要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着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一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各城市因地制宜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二是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机制,探索实施电子居住证。三是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聚焦用工矛盾突出的行业和新业态,持续大规模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的职业技能培训。探索通过社保卡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发放电子培训券。四是强化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人口流动调整教师编制定额,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五是巩固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参保覆盖率。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并推动省级统筹,逐步放开放宽居民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六是强化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逐步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七是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对吸纳跨省域、跨市域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地区给予支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修订充分考虑人口规模因素特别是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四、近年来,城市群、都市圈和各城市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未来在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方面有哪些任务举措?
增强城市群和中心城市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符合我国资源环境条件和人口经济变动趋势。同时,应加大政策举措力度,促进人口经济在城市间合理分布,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一是分类推动城市群发展。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实施长江中游、北部湾等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推动山东半岛、粤闽浙沿海、中原、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发展,加强城市群对周边特殊类型地区发展的辐射带动。二是有序培育现代化都市圈。建立健全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的同城化推进机制,提高都市圈交通运输连通性便利性,引导产业从中心至外围梯次分布、合理分工、链式配套,鼓励都市圈社保和落户积分互认。三是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科学确定城市规模和开发强度,合理控制人口密度,有序疏解中心城区功能、设施以及过度集中的公共服务资源。四是提升大中城市功能品质。推动制造业差异化定位、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完善对外交通通道及设施,支持三级医院和高等学校在大中城市布局,增加文化体育资源供给,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五是增强小城市发展活力。培育发展小城市特色优势产业,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因地制宜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加强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六是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县城重点发展,推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优化边境地区城镇布局。
五、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方面有哪些任务举措?
城市是承载人口的重要空间、创新活动的主要策源地、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目前我国生活在城镇的人口已达9亿多人,今后还将继续增加。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顺应城市发展新趋势,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打造人民高质量就业和高品质生活的空间,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是增加普惠便捷公共服务供给。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二是健全市政公用设施。优化公交地铁站点线网布局,完善“最后一公里”公共交通网络,完善停车设施体系,推进水电气热信等地下管网建设。三是完善城市住房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四是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重点在老城区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五是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构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加大内涝治理力度,推进管网更新改造和地下管廊建设。六是增强创新创业能力。强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创新功能,促进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成长、集聚和发挥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七是推进智慧化改造。推行城市数据一网通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一网通享。八是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积极治理水、大气、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等污染,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九是推动历史文化传承和人文城市建设。保护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六、城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方面有哪些任务举措?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四五”时期,要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聚焦空间治理、社会治理、行政管理、投融资等领域,推动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一是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和建筑风貌。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人口规模,优化居住、工业、商业、交通、生态等功能空间布局,加强城市风貌塑造和管控。二是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实行增量安排与消化存量挂钩,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推广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模式,打造站城融合综合体。三是提高街道社区治理服务水平。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完善网格化管理服务,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四是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五是优化行政资源配置和区划设置。科学配备、动态调整人员编制,优先满足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用编需求。严格控制撤县建市设区,完善镇和街道设置标准。六是健全投融资机制。夯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推动政府投资聚焦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引导的公共领域、公益性项目。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开发建设运营。防范化解城市债务风险。
七、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有哪些任务举措?
我国即使基本实现城镇化,仍将有4亿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必须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突破口,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二是开拓乡村建设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各级财政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城乡融合发展,逐步提高地方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三是引导城市人才入乡发展。推进城市教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依法享有相关权益。四是推进城乡一体规划设计。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五是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促进向村覆盖、往户延伸。六是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发展县域经济,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为补充的多元化乡村经济。七是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创业。